关于启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程》,学院决定启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软件安装、运行
1、点击setup.exe,根据提示安装高校固定资产管理V5.0;
2、安装完毕后,点击“高校固定资产管理V5.0”;
3、填上“用户名”(资产管理员编号)及“口令”(默认口令为空);
4、出现配置服务器连接,填写IP地址10.0.0.40;
5、重新登陆后即可使用。首次使用时,用户的登录口令必须更改,如因口令不更改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系统管理体系图

四、系统运行流程

1、新增加的资产在“固定资产增加”窗口中添加到系统中去。基本步骤为:添加新验收单、填写验收单信息项、添加附件(如有附件)、生成卡片、填写卡片信息项(使用方向、使用人、存放地点)、提交归口审核。
2、注意验收单的三种状态:新增加、已提交、归口审核未通过。
3、资产变动、处置流程同资产增加。
4、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后勤管理处、院长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等)、财务管理部门必须以部门负责人的身份登录进行审核。
1、资产增加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使用部门打印验收单,使用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归口管理员、使用部门管理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使用部门管理员携带纸质验收单、发票到财务处报账,财务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调取相应的验收单,核对后,在财务管理软件中记账,然后在验收单中录入记账凭证号,完成资产审核、入账流程。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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