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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领导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履行预算工作的主体责任,有效组织并完成编制预算工作。
2、保障重点,厉行节约。
各单位预算编制要与当年工作重点保持一致,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建设与学校可分配财力相适应,努力保障学科布局调整、人才引进、科研能力建设等重点支出,从严从紧编制一般性支出,减少行政性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
3、提高效率,降低结余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同时紧密结合事业发展计划,适当加大资金安排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按业务职能和资金性质分别编报,即:各部门根据2010年学校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本部门所承担的业务职能进行编报(附件一),并填写编报说明。凡有自筹资金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自筹资金的收支增减因素编制自筹资金预算(附件二)。
三、预算审批程序。财务处根据各部门编报的预算,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学校批准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学校收到批复后,财务处将按业务职能和资金性质分解各项指标,通知各部门执行。
四、具体事项
1、收入预算。学校事业收入,包括自筹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收入需列出具体收费项目、时间、收入金额。
2、业务职能支出预算的编报。相关职能部门除申报本单位经费预算外,还需要对涉及学校公共性的支出预算予以编报,并对需发生的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金额进行编报,并填写编报说明。如院办负责全院的办公费、招待费经费申报,后勤管理处负责全院的校产维修经费申报。凡没有纳入预算的,财务处将不予付款。
3、自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报。凡有自筹资金的部门需按2010年自筹资金使用的明细项目、金额编报预算,并填报编报说明。
4、涉及教学、科研、学生活动、招生等项目的专项经费(含国有资产购置),各单位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分别申报,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学校申报。各单位用于教学、行政、后勤、产业等需购置的国有资产,另需填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购置计划申报表》,报送院国资办。
5、国有资产购置计划填报要求
(1)固定资产申报价值标准:一般资产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资产单价8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均应列入申购采购计划;办公家俱类(桌、椅、文件柜等),不分价值高低均应列入申购采购计划。
(2)耐用低值品申报价值标准:办公设备单价在200~500元;教学、科研设备单价在200~800元;及不到200元但耐用性强的物品如:取暖器、电水瓶、电风扇、计算器、收录机等。
(3)教学部门实验、实习资产购置计划列入本次申购采购计划,表格以教务处的规定为准。
6、预算申报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7、2009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表格和书面两种方式递交学校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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