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补 考 通 知 
发布时间:2010-02-26  浏览次数:

各院、部:

现将本学期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2010-1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

2010320(周六)、21日(周日)两天,一天四场,共八场。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上学期无故缺考和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因故缓考并按要求填写缓考申请单的学生参加本次补考,缓考成绩按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相应比重记入成绩册。

2、补考课程

2006级双专科、200720082009级上学期(2009-2010-1学期)不及格课程。实践课程补考在322之前完成,323前任课教师将成绩单交各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收齐后交教务处。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院教〔200924号),以过程性考核为主(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重在60%以上)的实践课,总成绩不及格不予补考,学生参加下一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该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后以补考成绩记分。实践课程补考考试形式由各院根据课程特点、性质确定,并由任课教师填写实践课程补考申报表报各院备案。

3、补考场次

第一场:高等数学(上)、经济数学(上)、工程数学

第二场:大学语文、各专业课

第三场:高职高专英语(一)、大学英语(一)(三)

第四场:各专业课

第五场:各专业课

第六场:各专业课

第七场:体育(一)(三)

第八场:上机课程

请各院在34日(周四)前上报补考考试安排表及补考课程试卷,在进行补考安排时注意避免学生补考课程相冲突。

4、补考阅卷

时间:322日、23日(第四周周一、周二)下午1:40

地点:另行通知

二、2007级(含2006级双专科)及往届未毕业学生补考安排

1、报名时间

38330,学生到所在院报名,每个学生最多报6门,未报名者不得参加补考。

2、补考时间

58日、9 日。一天四场,共八场,学生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学生证(往届未毕业学生携带身份证即可)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补考场次

第一场:高等数学(上)、经济数学(上)、工程数学

第二场:高等数学(下)、经济数学(下)、大学语文

第三场:政治课、高职高专英语(一)(二)、大学英语(一)(二)

第四场:高职高专英语(三)、大学英语(三)(四)

第五场:高职高专英语(四)、各专业课

第六场:各专业课

第七场:体育课

第八课:上机课

请各院部在49 日前将补考考试安排表上报教务处,安排时注意避免学生补考课程相冲突。

4、补考阅卷

时间:511日(第11 周周二)下午1:40

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院务必将补考事宜通知到学生,教育学生认真复习,珍惜补考机会。

 

 

 

教务处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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