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我校2009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共有2539人(其中三年制专科2121人,四年制双专科140人,五年制高职278人),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的离校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典礼及离校时间
毕业典礼定于6月14日(星期日)上午9时举行,地点体育场。毕业典礼具体工作由院办负责,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保卫处及各院系配合。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14日—15日。
二、 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优时间安排
6月8日,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
6月2日,各院系按学校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自行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公示;6月8日前,各院系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录入系统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汇总至教务处;
6月8日,各院系将优秀毕业生名单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汇总至学生工作处;
6月14日,毕业典礼后各院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优秀毕业生证书。
三、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安排
6月2日,各院系统一到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离校手续单”、《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和学校邮寄毕业生报到证用空白信封;
6月 5日前,教材中心与毕业班核清毕业生教材费用,核清后教材费用多退少补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
6月9日前,欠费毕业生到财务处交纳所欠费用;不欠费的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到财务处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
6月9日,后勤管理处清查教室、桌椅等公共物品损坏情况,如有损坏班级需照价赔偿;核查结束后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到后勤管理处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
6月5日前,图书馆办理毕业生还书手续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丢失图书的毕业生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6月8日前,保卫处将迁出户口的毕业生户籍关系由派出所转出,各院系统一到保卫处领取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
6月13日,后勤服务总公司核查公寓公共物品损坏情况,如有损坏毕业生本人需照价赔偿。推迟离校的毕业生,个人书面申请注明原因,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核,院系签署意见,经后勤服务总公司批准后,方可继续在校住宿。
四、 毕业证书的办理日程安排
6月12日,教务处将成绩不符合毕业规定的学生名单打印一式两份,分送学生工作处和院办;
6月11 日,财务处将欠费名单打印一式两份,分送学生工作处和院办;
6月12日前,学生工作处将符合毕业各项规定的毕业生毕业证书送院办盖章,院办审核;
6月14日下午——6月15日,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手续已办理完毕(学生工作处手续不先办理)的“离校手续单”交到学生工作处,并领取毕业证书。
五、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日程安排
6月2日前,未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的院系,将拟安排讲座的时间、地点汇总到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老师开展讲座;
6月3日下午15:00前,各院系汇总户籍、档案关系申请留校两年的毕业生名单,并填写《毕业生户档关系留校申请表》(5月30前到学工处领取)分别报至保卫处杨双喜老师、招生就业办公室段薇薇老师;逾期将不接受申请;
6月12日,各院系将填写邮寄报到证地址的信封统一交至招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应认真仔细填写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如有人代转,请写清楚转至学生本人的姓名),如因填写不详而造成邮件无法快速准确投递的损失,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6月16日,各院系将毕业生档案材料汇总至招生就业办公室;
6月16日,组织部将毕业生中学生党员组织材料汇总至招生就业办公室;
6月20日前,各院系将毕业生派遣方案(由毕业生就业系统导出)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
6月28日,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处理毕业生派遣方案,并上报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打印毕业生报到证;
7月2日,招生就业办公室邮寄毕业生报到证;
7月底,招生就业办公室分送或邮寄毕业生档案。
六、 毕业生离校前教育工作
(一)广泛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各院系要利用毕业生回校答辩期间,利用主题班会等活动,结合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全球性金融危机,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促进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地政策文件等内容,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活动。
(二)就业指导和择业创业教育活动
各院系可在毕业生答辩结束后,离校之前邀请毕业生就业方面专家或校友到我校开展系列讲座,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艰苦奋斗、建功立业和自主创业。
(三)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及毕业纪念活动
各院系应注重培养毕业生热爱母校的情感,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引导毕业生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告别母校;鼓励毕业生积极开展为母校做好事的活动和以“今日我以母校为荣、明日母校以我为荣”为主题的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为母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各院系要加强毕业生毕业会餐活动的引导,杜绝铺张浪费和酗酒生事,同时也可寻求更有意义的方式来替代会餐活动,例如可将会餐的费用捐赠给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或个人。
七、 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另行通知。
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毕业生 离校 通知
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 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