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次办理报到证
应届毕业生凡具备派遣资格,由毕业生将经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数据录入后,由学校携带相关材料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2、改派
毕业生在《就业报到证》已派遣的情况下,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15房间)办理改派手续: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包含经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证的就业协议)或出具专门接收函;
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数据录入后,由学校携带相关材料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3、关于遗失补办的问题。
1、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到毕业院校就业办查询原报到证号;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及15位报到证号;由毕业院校就业办老师带报纸原件到省招就中心代为补办。
例:×××学校××遗失报到证,号码:××××,声明作废。
2、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凭证明到本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调配章;
(3)1997~2001年的毕业生在毕业院校已开具证明后,需先去教育厅学生处核实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再由省招就中心加盖调配章。
(4)1997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补办证明流程如下:
1 )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
2 )携证明至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查询当年毕业生分配名册;
3 )凭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出具的毕业生分配名册复印件至中心,经核实,于学校开具的证明上注明情况属实,加盖省招就中心调配章。
注: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派遣及改派手续,报到证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9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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