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7-02  浏览次数: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号: 11050         江苏省高招代码:1315

 

校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 51号

 

办学类型: 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一、        学校简介: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我国最早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江苏省连云港市风景秀丽的云台山麓。学校的前身是 1983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连云港职业大学,1999年3月易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将于 2008年7月迁入占地1153亩,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功能设施更为齐全和现代化的新校区。现开设公共事业、制造、生化、财经、电子信息、土建、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旅游、农业技术、轻纺等十多个大类的五十余个专业,初步形成了文、理、工、经、艺、农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近万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85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00多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2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214人。学校图书馆藏书69万余册,各种期刊1200余种。已建成84个校内基础、专业实验室和实训中心,自主建设的产学研一体化实践基地7个,并拥有多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近几年来,学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对外合作办学等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学校从 2000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已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注重国际间的交流合作,与韩国木浦技能大学、汉拏大学、木浦机械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日本佐贺女子短期大学结为友好姊妹学校,每年互派留学生、进修生40余人;另与美、加、德、澳等国也有着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在校留学生人数位居江苏省普通高校的前列。

 

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着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信息与服务网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 95%以上。就业去向多为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2006年,昆山市政府授予我校为昆山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2007年,连云港市市政府授予我校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

 

二、        录取规则:

 

1、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2、 各专业外语语种选择不受限制;

 

3、 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4、 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5、 各专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在合格及 C 级以上;

 

6、 普通类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为历史、物理兼招,另一门选测科目不做要求;

 

7、 普通类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 4C、技术科目合格;

 

8、 普通类各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进档后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录取或进行专业调剂,如因总分低且对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我校将予以退档;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

 

9、 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均为美术专业,专业加试成绩采用江苏省省统考成绩;

 

10 、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各专业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