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假期工作的通知(学校)

各院部、各部门: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 为了做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1.学生6月27日(星期日)放假。
2.教师、机关及院系(部)坐班人员6月27日(星期日)放假。
3.机关人员9月3日(星期五)上班,9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在会堂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4.学生9月5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5.学校食堂6月26日停伙,9月3日开伙。
二、期末工作
1.各院系、各部门应于6月21日前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并将电子稿和文字稿交院长办公室,电子稿可发到电子邮箱:wwhsq@qq.com。
2.放假前,由各院部、各部门认真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检查,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于6月24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各院部、部门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做好安全和廉洁自律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汛,重点要害部门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各项规定。有关部门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4.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清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情况报院长办公室。
5.校领导及有关人员请于6月25日前将手中的文件材料及有关会议材料送院长办公室保存,以免丢失。
6.财务处应于6月20日前将学生本学期和下学期有关费用通知到各院系。
7.各院部、各部门在放假前将学校制作展厅画册所征集资料交院办。
8.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应于6月24日前安排好假期值班。
9.假期需要加班的,特别是需加班的党建迎考创优工作组,要做好加班计划,于放假前报人事处审批后报院办备案。未经审批,不发放加班费用。
10.凡在假期中外出需开具介绍信的,应于6月26日前办理。
11.期末考试、考核等有关工作按教务处“期末阶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督导室对期末考试、学生成绩评定工作要加强督查。
12.毕业生毕业、就业等工作按学生工作处计划安排执行。
三、假期工作
1.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
2.2010级新生招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监察室参与招生工作。
3.各院系要做好值班工作,中层干部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需外出的要履行请假报告制度。
4.假期中,根据学生工作处安排,毕业生可在接待服务日办理毕业、就业等相关手续。
5.党建迎考创优各工作组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做好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6.假期中,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及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基建维修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7.收发室每周一、四上午9:00-11:00开放。
8.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假期中不开放,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在假期中部分勤工助学需要住校的学生,由后勤服务总公司与有关部门妥善安排住宿和用餐。教学楼、学生公寓于9月3日开放。假期中需用教室的院(系)部请于6月25日前到教务处报批。
9.假期中来校报到的新教师,由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负责安排。
10.各院(系)部、各部门在暑期组织集体旅游观光等外出活动的,需经校领导同意,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安全,并于6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11.请各部门根据值班人员名单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12.保卫处要做好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卫人员要严格管理,加强昼夜巡逻,确保学校安全。
其它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