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收集校庆专题档案材料的通知 |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办学三十年暨新校区落成庆典已经圆满完成,根据档案法规条例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要求,为了保证三十年校庆相关材料的完整、妥善、及时收集归档,现对校庆活动全过程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专题收集。请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将校庆活动中形成的纸质、电子、音像、实物等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并于一周内( 综合档案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 校庆专题档案收集范围 一、校庆活动的总体筹备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 二、为校庆活动制作的音像视听资料及反映校庆活动的照片、录像带等声像材料。 三、贺电、贺信,来宾、校友签到记录,接受捐赠的目录、实物及为校庆的题词、书画作品等。 四、校史及校史展图片、文字解说文本或纪念册,参观留念簿等。 五、为校庆活动制作发行的纪念品、物袋、宣传材料、邀请函、证件、画册、来宾、校友标识等印刷品。 六、校外新闻媒体对校庆的宣传报道材料。 七、校庆学术活动、文化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八、其它与校庆活动有关的资料、实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