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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评   比   办   法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表彰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和学生集体,以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l、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各专业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满一学期的院团委、学生会、系团总支、系学生分会、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

3、先进班级:由我校在籍学生组成的各行政班。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1、德育方面: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形势与政策课考查成绩在良好以上,操行等级为优。

(2)具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的精神,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应利用假期完成一篇社会调查报告或论文。

(3)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4)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维护学校利益,爱护学校公物。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谦虚诚实,讲究卫生,勤俭节约。

2、智育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具有立志成才的精神。

(2)自觉完成学院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考试作弊等现象。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良。其中三好学生标兵考试课成绩每门应在8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三好学生考试课成绩每门应在8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3、体育方面:

(1)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锻炼和课外活动。

(2)积极参加运动会,无自动弃权现象,认真参加军训及其它文体活动。

(3)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残疾生、体育免修者除外)。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专业学习考试课成绩每门应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可有一门中,其余全部在良好以上。

2、热心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较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大胆负责,任劳任怨,关心同学,联系群众,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热心为同学服务,配合学院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向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

5、所在班级、宿舍在学院的各项检查评比中成绩优良。

(三)先进班级

1、班级各类干部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班级内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2、班级同学互相关心,团结友爱,尊重教师,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3、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本学期班级没有行政处分和党团纪律处分的现象。

4、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态度端正,全班考核成绩50%达到良好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活动,社会实践调查或论文撰写率在90%以上。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早锻炼出勤率不低于住校生的95%。班级活动丰富多彩。

7、认真开好班会,每次班会要有计划、有记录。

8、认真搞好班级教室、宿舍及清洁区环境卫生,教室墙壁无脚印,无“课桌文学”,教室物品完好,在校各项检查评比中成绩优良。

三、操作办法

1、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工处、宣传部、教务处、团委、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或主任参加的校评选工作组,负责全院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批。日常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各系成立由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或主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参加的系评选工作组,负责本系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

2、评选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各班级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评选,学期结束前,由班级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名单,报系评选工作组审核,统一报学院审批。先进班级由系评选工作组统一评比,报学院审批。

3、院团委、院学生会干部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根据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由院团委提名,报学院审批,其评选名额不占各系指标和干部比例数。

4、各类评选比例数。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占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10%先进班级,占参加评选班级总数的15%。

四、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在开学后第四周由学院颁布表彰决定,对获奖者或班级进行表彰。

2、获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者颁发奖金50元,同时可兼报一等奖学金;获三好学生称号者颁发奖金30元,同时可兼报二等奖学金;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颁发奖金30元,同时可兼报三等奖学金。获先进班级称号的班集体颁发奖金200元作为先进班级活动经费,以上各类称号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

3、对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填写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并向家长寄发喜报。

4、对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保护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出表现者,学校将视其情况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布嘉奖令给予表彰奖励。

五、附  则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其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平均分以上。

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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