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分管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院保卫处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本部门各岗位制定和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和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结合季节特点,按照学院防火安全检查的要求,在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问题时,要登记造册,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积极向学院领导和学院职能部门汇报,提出建议,求得从根本上解决。四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防火重点部位,要作为工作重点,并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强化管理的防范措施,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五、以各种形式广泛对本部门教职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时时处处注意防火安全。
六、做好值班人员的管理工作,要经常对值班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七、积极参加学院职能部门组织的各项防火安全活动,努力完成学院领导和学院职能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建立健全部门消防档案,加强消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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